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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民营经济 税务总局出台“28条”!

2023-08-07909次浏览

 来看重点措施:

  1.制定编发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的税费优惠政策清单及相关指引,完善税费政策精准推送机制。

  2.对纳税人因各种原因未在今年7月征期内及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可在8、9月份由纳税人通过变更第二季度(或6月份)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的方式补充享受。

  3.对“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等11项证明材料采用调阅复用措施,减少资料重复报送,深化落实“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明”等12项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优化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申报预填服务。

  4.简并企业报告境外投资和所得信息有关报表,减少报送频次;优化电子税务局、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功能,推行出口退税发票及出口报关单信息“免填报”;依托“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深化共建“一带一路”国际税收合作。

  5.进一步优化银税信用信息共享方式,在保障数据安全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帮助更多民营企业凭借良好纳税信用通过“银税互动”获得融资支持。

  财税专家表示,此次推出的第五批共计28条“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措施,其最大的特点是出台了一些专门服务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政策措施,相关政策措施为民营经济实体“量身定做”,针对性强,服务力度大,对便利民营经济实体依法纳税和健康发展都将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7条措施强化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

  民营经济是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国家税务总局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包含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内的民营经济纳税人缴费人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7049亿元,占全国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金额的76%。

  最新推出的第五批“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举措紧跟民营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在进一步强化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方面推出7条措施,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快享。

  此前,税务总局联合财政部新增7月预缴申报期作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享受时点,促进企业加大研发创新投入。为进一步提升企业享受上述政策的便利性,《通知》明确,对纳税人因各种原因未在今年7月征期内及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可在8、9月份由纳税人通过变更第二季度(或6月份)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的方式补充享受。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认为,这些措施将有力促进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使其更加及时地转为民营企业的发展动能,对激发民营企业发展活力、助力宏观经济实现稳中有进具有积极的意义。

  同时,为促进经营主体应知尽知最新税费政策,税收红利愿享尽享,《通知》提出,制定编发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的税费优惠政策清单及相关指引,完善税费政策精准推送机制,制定并试行《税费政策精准推送工作规范》,更好实现“政策找人”,并不断拓展企业自主申报、自行享受适用范围。

  优化创新服务增进办税缴费便利

  在进一步便利税费办理和改进诉求响应方面,《通知》推出6条并优化4条具体举措,为纳税人缴费人减环节、减资料、减时间、减成本,更好维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在进一步便利税费办理方面,《通知》提出,对“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等11项证明材料采用调阅复用措施,减少资料重复报送,深化落实“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明”等12项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优化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申报预填服务,在具备数据条件地区创新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方式,探索智能预填,缩短填报时间。

  在进一步改进诉求响应方面,税务总局、各省税务局将同步建立民营企业直联点,常态化开展民营企业走访座谈,系统梳理中小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研究务实管用的解决措施,及时响应纳税人缴费人合理诉求。组织税务系统延续开展中小企业服务季活动,聚焦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需所盼,拓展创新服务举措,推动新出台的系列减税降费政策更好落实落细。

  《通知》强调,各地税务机关要进一步加强与工商联等部门联动,积极面向民营企业开展多领域多层次、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税费专业培训辅导,积极探索对不同类型民营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同时,协同本地商会组织设立民营企业服务站或服务顾问,深入开展普法、答疑、调解、维权等工作,及时满足企业税费咨询等服务需求。

  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杨燕英教授认为,此次税务总局在进一步便利税费办理和改进诉求响应方面,分别推出系列新举措,涉及税收服务民营经济各方面、各环节,及时响应经营主体合理诉求,不断完善税费争议化解和诉求解决机制,有助于企业集中精力抓经营、促发展,不断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6条措施助力经营主体跨国发展

  近年来,税务总局积极响应跨境纳税人需求,打造“线上+线下”全方位覆盖、办理咨询全业务护航的服务产品,不断优化跨境税收营商环境。

  《通知》推出6条跨境税收服务措施。简并企业报告境外投资和所得信息有关报表,减少报送频次,进一步降低企业申报负担;优化电子税务局、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功能,推行出口退税发票及出口报关单信息“免填报”,进一步提高民营企业等各类企业办理出口退税便利度;依托“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深化共建“一带一路”国际税收合作,为民营企业更好“走出去”创造良好税收环境等。

  税收制度和涉税跨境服务能力,已经成为助力我国企业对外投资便利的重要保障,为民营经济跨国发展打通了新思路。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沈新国表示,围绕进一步深化跨境服务,税务部门将持续推进国际税收合作,更好服务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如完善12366跨境服务咨询专线功能,加强跨境经营高频疑难涉税问题的收集整理,拓宽民营企业解疑释惑渠道。又如结合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特点,在税务总局官网推出“海外税收案例库”,帮助民营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防范税务风险,提高税法遵从能力。

  执法刚柔并济 帮助困难企业突破难关

  税务部门此次针对优化执法方式推出5条措施,持续推进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加强税务执法区域协同,着力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在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的基础上,运用法治思维,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一方面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另一方面确保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推动经营主体的资金“活起来”、发展信心持续“强起来”,让执法行为做到刚柔相济、法理相融,切实维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朱青表示,继今年5月23日推出“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四批19条措施后,国家税务总局于8月6日再次对外公布接续推出的第五批共计28条“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措施,相关政策措施为民营经济实体“量身定做”,对便利民营经济实体依法纳税和健康发展都将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上半年,税务部门进一步创新推出税务与金融部门“税银互动”举措,帮助全国小微企业通过“税银互动”获得银行贷款498万笔,贷款金额超1.45万亿元,同比增长41%,助力民营企业缓解融资难题。同时,聚焦产业链供应链不畅的困难企业发展诉求,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优势,运用“全国纳税人供应链查询”系统为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拓宽供需对接渠道,上半年帮助3670户企业实现购销金额105亿元。

  “搭建拓宽企业供需对接渠道,以及此次提出的进一步优化银税信用信息共享方式,帮助民营企业通过‘税银互动’机制获得融资支持,制定《税费政策精准推送工作规范》,助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以进一步降低中小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等,突破了税收服务的一般范围,彰显税收对国家治理能力的积极提升作用。”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樊勇指出。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把开展主题教育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始终做到积极回应经营主体关切,持续不折不扣地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推出更多利企便民实招,让包括民营经济在内的广大经营主体更好享受国家政策红利,更好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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