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储量是什么?矿产储量管理管什么?似乎没有一个科普性质的说明。从1953年到1998年全国及各省市区的矿产储量委员会运行45年,为我国矿业健康发展做出应有贡献。1998年其职能并入国土资源部门,2018年纳入自然资源部门统一管理范畴,逐步淹没在更为广泛的管理事务之中。再加上近年来西方术语概念的引进,矿产储量的含义被模糊窄化,矿产储量管理的必要性被质疑、削弱,迫切需要澄清。
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成立的根据是1953年10月8日中共中央批示,原文是:“在国家计划委员会的领导下成立全国矿产埋藏量鉴定委员会,以便由这个委员会审查和批准各种矿物原料的储量,掌握全国矿产资源的平衡工作。”这段文字言简意赅地阐明了矿产储量管理的实质,矿产储量就是矿产埋藏量,管理的核心就是鉴定,这个初心使命,在新时期是仍然应当继承和发扬的。
笔者从哲学角度提出矿产储量定义:矿产储量是对客观存在的矿产资源,通过地质勘查手段,形成的阶段性理性认识;包括数量、质量、结构、空间位置等内容的账户。矿产资源是客观存在的,矿产储量是发现并探明的矿产资源的账户。按照1994年3月26日国务院令第152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二条定义:“矿产资源是指由地质作用形成的,具有利用价值的,呈固态、液态、气态的自然资源。” 矿产资源是客观存在的自然资源,不论是否已被发现,它都是有利用价值的物质存在。而矿产储量必须通过地质勘查,是对已发现探明矿产资源的认知,是知识存在。只有已发现探明的矿产资源才拥有账户。账户,像居民的户籍、土地的地籍、人事的档案一样,矿产储量是矿产资源的矿籍,确权登记的对象。没有可信的账户,有效的管理工作则无从谈起,同理,可信的矿产储量是矿产资源管理不可或缺的基础。加强矿产地质勘查正是为了增加矿产储量,提振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矿政管理的现实意义。矿产储量账户的载体是矿区地质勘查报告,其摘要索引是矿产储量平衡表、数据库。其内容与其他自然资源一致,包括数量、质量、结构和空间位置等。矿产储量的数量当然重要,其量纲煤矿铁矿等用矿石量,铜铅锌金银等用金属量,萤石石墨金刚石等用矿物量表达,进一步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都是约定俗成的经验,但是只纠结于数量是远远不够的。质量包括矿石品位的贫富、有用组分的贵贱、开采与选冶的难易程度等。空间位置包括对外的矿区边界及中心坐标,内部的矿区构造、矿体产状形态、围岩与夹石状况。结构体现在各种类型的分布、占比与相互关系。从各种视角有各种分类体系,如矿石类型划分,原生矿氧化矿混合矿,富矿贫矿各品级矿,共生矿伴生矿;从选冶加工性能划分易选矿难选矿;从水工环等开采技术条件复杂程度划分为三类九型;备受关注的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只是矿产储量结构的一个侧面,它是以地质可靠性为主兼顾经济性可行性的三维分类体系。特别要注意的是数量、质量、结构和空间位置是互为依从的统一的整体,必须密切结合加以表达和看待,才能全面认识矿产储量。发现探明矿产储量必须通过地质勘查,地质勘查有好多种,矿产地质勘查是其中重要的一种,矿产地质勘查是对矿产资源的侦察工作。各种勘查方法手段的应用,填图、物探、化探、槽探、钻探、坑探、采样、测试,以地质观察为基础的各种编录都是感性认识,感性认识的积累,通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表及里、由此及彼的改造制作功夫(地矿界叫做综合研究),产生了理性认识,才有矿产储量数量、质量、结构、空间位置的报告。这种理性认识具有相对真理性,不是绝对真理,要求它的各项数据像财务会计那么准确无误是不现实的。矿产地质勘查分阶段进行,由普查、详查到勘探,勘查手段逐级加密,感性认识逐级积累,理性认识逐级深化,每个阶段都是一个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阶梯,向下一个阶段再实践—再认识,阶梯式推进对矿产储量认识,地质可靠性逐级增加,朱训创立的找矿哲学称为阶梯序次递进率。我国一贯重视矿产地质勘查阶段的划分与规范,视为矿产地质勘查的纲领,各阶段的性质、任务、用途以及储量级别构成都有明确规定。简言之,普查的任务是发现矿产,其探求的储量为是否进行详查工作的依据;详查阶段的任务是工业价值评价,其探求的储量是勘探阶段工作依据,并可提供矿山总体规划和项目建议书使用;勘探的任务是探明,探求的储量为矿山建设在确定矿山生产规模、产品方案、开采方式、开拓方案、矿石加工选冶工艺、矿山总体布置、矿山建设设计等方面提供依据。各阶段矿产储量的地质可靠性,要符合该阶段目的任务的要求,是对应于阶段性的相对真理,以不妨害该阶段目的的正确实现为标准,不是一个简单的误差数据能够表达的。勘探阶段是地质勘查领域最后一个阶段,其探求的矿产储量将提供矿山设计,进入开发利用和生产勘探领域,俗称探转采,是一次重要的跨界交接,其地质可靠性,也就是阶段性理性认识的相对真理性,必须有更加严格的把控,避免重要认识偏差给矿业造成重大损失。所以勘探地质报告提交的矿产储量都不是提交者说了算,都得经过第三方鉴证。加拿大澳大利亚依靠胜任人,英美依靠金融机构交易所,我国俄罗斯实行国家鉴定。原来全国及各省市区的矿产储量委员会的职责就是把控这个环节、后来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主要把控这个环节。这是矿产储量管理的核心所在。《矿产资源法》第十三条做出明确规定。勘探阶段提交的矿产储量,在每个矿区项目内部,都有高(探明的B级)中(控制的C级)低(推断的D级)三个级别的块段,高级块段探矿工程密集、地质可靠性最高,起到解剖麻雀带动全局的作用,中级块段次之,低级块段再次之,这种荤素搭配的结构是贯彻多快好省准则、以最小投入取得最大地质成果的最佳方略,保障三个级别组成的整体地质储量,都能统筹进入矿山设计范畴,合理转化为开采储量和三级矿量。经过长期众多探采对比实践的检验,各级别的占比、布局、网度、控制研究程度都有了推荐性行业标准。这是我国矿产地质勘查的特色优势之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时详查项目、普查项目也进入市场,对详查储量、普查储量的使用价值切不可与勘探储量同等看待,一定要有充分的风险意识,不能超越阶段所能运用。例如不能依据详查报告进行开采设计;又如普查阶段只能求取推断级地质储量,不能转换为开采储量。(勘探阶段的推断级地质储量,可与高、中级地质储量统筹设计,酌情转为开采储量。)如前所述,矿产储量管理的核心是勘探储量鉴定,涉及勘探地质报告的方方面面,其主要矛盾在于矿床地质特征的把控,要求管理团队及其领军人物有资质、专业化。学科归属矿产地质勘查学,过去叫做矿产地质和勘探专业,它是立足于矿物学、岩石学、地层学、构造学、特别是矿床学、还有探矿工程学、综合勘查技术、技术经济评价等等课程基础上的综合地质工科学科。勘探储量探明提交单位当然也要有相同的专业资质,再通过专业储量管理机构的评审鉴定,其公信力提高到企业设计、市场交易、资金融通、政府统计、资产评估、社会公认可信的程度,起到了审计、监督、仲裁、公证的作用,对提高矿产地质勘探工作质量具有导向作用。进入开发利用和生产勘探领域,矿山企业的储量管理为生产服务,主要矛盾在于保障矿床持续、安全、环保、智慧开发利用,节约集约矿产资源,依托关键学科转移到采矿工程学、选矿工程学和矿山管理学,同时对地质勘探储量进行验证、升级、细化、校正,其储量计算方法也呈现不同特点,例如更适宜地质统计学方法。只有进入开发利用和生产勘探领域地质储量才能转换为可采储量,因为扣除各种损失需要经过采矿设计,在地质勘探阶段回答能采出多少的问题则勉为其难。本文对地质勘查领域求取的原地矿产资源量(相当毛重)称为地质储量,把扣除开采损失后的矿产资源量(相当净重)称为可采储量,分别对应于2020版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的资源量、储量,这样做一是延续我国社会认知习惯,二是与油气矿产分类术语保持一致,三是符合矿产资源法第十三条,四是与1953年中共中央批示语义吻合,叙事比较顺畅。经过储量管理机构评审备案的矿产储量,事后会发生变化,其原因一是开采消耗;二是通过进一步勘探(主要是生产勘探),对矿床地质认识深化;三是由于科技进步、工业指标降低,有利用价值资源扩大;四是建设项目压覆;五是政策性禁采与解禁;六是矿产品市场价格波动,有利用价值资源范围波动。这都是储量管理后评估经常遇到的问题,变动不大通过年检统计校正,变动较大需要编制核实报告重新评审备案,对于矿产品价格波动引起的矿产储量变化,需要放眼3-5年周期变动趋势衡量。不论评审勘探地质报告还是储量核实报告,矛盾的主要方面都在矿床地质特征,脱离矿床地质特征纠结储量计算技术是没有意义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必须先探明矿产储量,探明矿产储量必须通过矿产地质勘查。矿产资源是矿产储量之母,矿产地质勘查是矿产储量之父,必须坚定不移地鼓励矿产地质勘查。矿产地质勘查不同于一般自然资源调查,它探索性强、成功率低、风险性高;它本质上属于科学实验,发现探明矿产储量应当拥有知识产权,得到保护并取得合理收益。这是一个长期被我们忽略的重要问题,妥善解决这个问题,才能激发市场主体积极投入矿产地质勘查的活力。探矿权是矿产地质勘查的法律许可权,不开采矿产、没有矿产品收益,不是什么用益物权,不能混同于采矿权征收什么权益金。矿产地质勘查的目的就是探求矿产储量,矿产储量管理的核心——评审鉴定,就是对矿产地质勘查成果的评审验收,相当毕业考试。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划清政府与市场的职责边界,矿产地质勘查是市场行为,矿产储量评审鉴定就是事后监督,制定规范标准就是服务,都是政府该管的事。对于不同的矿种,甚至同一矿种的不同类型,矿产地质勘查的难度、风险性是有很大差别的,相应的对勘查单位、储量评审机构的资质水平要求也有很大差别,宜实行差别化管理。2006年国土资发【2006】12号文曾把矿产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稀缺性和勘查难度最大的,以有色稀有金属居多;第二类中等,煤铁非金属居多;第三类稀缺性和勘查难度最小,为建筑用砂石土类。第三类矿产事权可以放到县级,第一二类矿产的管理事权及勘查资质过度下放,则可能妨碍矿产储量可信度。(本文作者:胡魁,自然资源部退休干部,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江西省地矿局副局长、国家矿产储量管理局局长、全国储委办公室主任、中国地质科学院副院长。)(源于:地矿视界)